她低头,看着踩进泥浆里的高跟鞋,良久抬起头望着仿佛永远望不到尽头的寒酸肮脏的巷子。
在这一瞬,突然认清了什么是云泥之别。
申城第一名门沈家,不论是沈先生,还是沈聿,和低级妓院的女人,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。
前者云,后者泥。
女人自嘲一笑,走出巷子,拦下一辆黄包车:“去江边……”
她的话没有说完,不知从哪里窜出来一个男人,像疯狗一样手中挥舞着锋利的菜刀,身上沾染这浓烈的刺鼻酒臭味:“就是因为你这种女人,害老子散尽家财,妻离子散……”
疯男人死死掐住了她的脖颈:“都是因为你们,贱人……”
男人的另一只手高高举起手中锋利的菜刀,狠狠砍了下来……
时窈猛地睁开眼睛,急促地呼吸着。
那个疯男人一刀一刀往原主身上砍的剧痛与恐惧,仿佛还残留在她的脑海,过了很久才迟迟散去。
时窈揉了揉眉心,终于有心情打量起自己所处的环境。
一个中西结合的卧房,西式的复古吊灯、穿衣镜和地毯,中式的木雕衣柜门窗,精致地融合在一起,透着说不出的和谐。
而这个时代,也和这间屋子一样,新旧思潮摩擦碰撞,中西方文化融合贯通。
满目疮痍之下,是各地的军阀割据与有志之士的振臂呐喊。
一个很像民国的架空时代。
原主所在的申城是一座繁华的城市,十里洋场,灯红酒绿。
只是这一切,和原主并没有多大关系。
原主的母亲是百乐门的一名歌女,生得妩媚动人,可在这样的乱世里,美貌只是累赘。
原主母亲被一个男人欺骗后,怀了原主,大概也是因为这张脸,原主的母亲并没有被赶出舞厅。
原主出生在这个醉生梦死的娱乐场所中,每天看着所谓的上流社会人士在这里来来往往、一掷千金。
心中暗叹着,有钱真好。
直到十二岁那年,原主的母亲生了一场重病,大概因为年老色衰,舞厅老板放弃了原主母亲,不久后,原主的母亲撒手人寰。
原主为母亲收拾遗物时,看见了百乐门的舞台上,另一个更年轻貌美的女子取代了母亲站在麦克风前,唱着一首天涯歌女。
那时原主便知道了,有钱有势的人,命才值钱。
而母亲和她这样的人,死了也有更多人前仆后继地代替。
原主开始向往那些富丽堂皇的生活,想要往上爬。
也是在她被赶出舞厅时,她捡到了半块环形玉佩,玉是上好的玉,卖了能值不少钱,够她生活好一阵子。
可原主没有卖。
半块玉佩被人用上好的金丝线串起,更像是一场约定,而且……是有钱人的约定。
于是原主将玉佩时时刻刻戴在身上,哪怕是沦落到乞讨为生时,也从不离身。
直到十八岁这年,原主被一辆小汽车拦下,从车上下来了一个英俊风流的男人。
男人穿着白衬衫与西装马甲,望着她手中的玉佩:“真是有缘,一回国我们就遇见了!”
周围人唤他:沈二少。
沈家二少爷,沈聿,一个多情的文人。
原主思索了几秒钟,故作疑惑。
沈聿很快掏出了另一半玉佩。
原来,当年沈聿和玉佩的主人曾经一起被沈家的对头李家人绑架过,二人相互鼓励,彼此安慰,脱险时,沈聿打碎了从小戴在身上的玉佩,以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