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陌退后了一步,站在距离傅启忱一步的距离笑着开口,“北城的空气有这么干吗?要不回头我还是给你买个加湿器好了。”
作者有话要说:
傅启忱:一个脑子里净装些“有的没的”的变//态没错了。
第12章 有饭局当然要拉着老公一起
傅启忱被他笑得耳根泛红。
他又俯身去水龙头下冲洗,自始至终都任由许陌在笑,没有丝毫的羞恼。
又过了几分钟,傅启忱将鼻子冲洗干净,然后随手从旁边扯过几张纸巾,团成团塞进流血的鼻腔,动作粗暴得可以。
“已经很晚了,你晚上想吃点什么?我去做。”
说话的时候,他不时用手转动着鼻腔里的纸团,试图调整到一个舒服的位置。
许陌顿了下,报了个菜名过去。
西红柿炒蛋。
是道很简单的菜。
“你好像很喜欢问我要吃什么,”许陌跟在傅启忱身后,站在厨房门口没有进去,“我很少见到像你这样执着于自己做饭的人。”
厨房里,傅启忱从冰箱里拿出鸡蛋,搅散之后放到一边。
他用刀在西红柿上轻轻划上十字,转身等着锅里的水沸腾。
“小时候我妈教我做饭,她说会做饭的男人有优先择偶权,”他一边说,一边关火,然后将西红柿丢进滚开的沸水里,“其实那会儿我对这话是不太明白的,可我现在明白了。”
“什么?”
“会做饭挺好的,”傅启忱将西红柿从开水里捞出来,去掉外皮之后,放在案板上切成小块,“习惯一个人,是从习惯他的菜开始的。我在想,如果你喜欢上我做的菜,那或许也会……”
“也会喜欢上你?”许陌顺着傅启忱的话接了上去,他靠在门框上,歪着脑袋看他,只觉得这人有点可爱,“傅启忱,你到底喜欢我什么呢?我这人,除了脸能看,真没什么好的。这几天相处你也看到了,我很难搞的。”
长着这么一张脸,实在是福祸参半。
一方面,他的确是吃到了不少美貌加成的红利。
可是另一方面,也是因为这个长相,从小到大,只要许曦愿意,他永远都是那个“盛气凌人”的惹事精,是“招蜂引蝶”的贱人,是“矫情多事”的妖艳贱货。
再单纯无辜的人,配上他这张脸,看起来都无辜不起来。
许陌很清楚,他的绝大多数追求者其实只是迷恋他的这张脸而已。
那些男人,他们虚荣又傲慢,他们追求的不是他,而是附加在他身上的光环、荣耀,是睡了他就可以作为资本到处吹嘘的面子。
所以他故意让自己看起来很难搞,娇气又矜贵,以此来逼退大部分的狂热分子。
可傅启忱……
恕他实在看不懂他。
“喜欢一个人,不需要什么理由的,”傅启忱在锅中倒油,爆锅之后把西红柿倒进去翻炒,“如果单纯只是喜欢对方身上的某些特质,那大概不叫喜欢,那叫有所图。而且,你人很好,没有很难搞。”
说这话的时候,傅启忱一字一句说得很认真。
和那些浪荡子半点不走心的许诺相比,他的那些话显得老实得可爱。
许陌心里动了一下,可很快,他就将这种震动归结为人体的正常生理现象,是多种激素分泌所产生一种错觉。
……
很快就到了饭局那天。
许曦将时间定在中午十一点半,在南区的某三星酒店。
那天许陌没课,在家里一直睡到十一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