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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 第十四只沙雕

劝人学医,天打雷劈。劝狗学医,功德加一。

不得不说,医术一道仿佛是为犬夜叉量身定做的专长项,每一条刚需都恰好焊死在他的天赋技能上。

众所周知,狗鼻子能闻出人身上病变的味道,还能锁定在哪个部位。犬夜叉更甚,哪怕隔着一条竹帘“看”人,他也能闻出对方有没有病,病了几分,能不能活。

田代感慨道:“你是怎么做到的?”

这才上手几天,就能把病号分辨得又快又准,难道这孩子是个天才?

犬夜叉:“把他们当作食材就行了。”

“嗯?”

食材?

“我一直在煮药,每天要处理好多食材。”犬夜叉道,“它们中的大部分都是肉食,送来时很完整,看上去也不错。但我只要一闻,就知道它们死了多久、烂了多少,还能不能吃。”

“那些人也一样,是‘肉食’,闻上去就知道新不新鲜。”

“给他们抓药就像是腌制食材,药用多了会失去原来的味道,用少了又遮不住本来的气味。给他们去味很麻烦,但也比泡茶简单。”

这番话说得非人,夹杂着一股半妖把人当食材的恐怖意味。

但凡换了个人听,都会被吓破胆,进而把犬夜叉赶出去。可偏偏听到的人是田代,而他还是个医师。

在某些方面,医师的逻辑确实与常人不同,他们看待患者就像犬夜叉看待食材,多少带着些非人的“神性”在里头。因此,田代不仅没感觉不适,还觉得犬夜叉悟性很高,是个不可多得的大才!

田代大赞:“犬夜叉,你是个天生的医师啊!”

犬夜叉有点不好意思,但不多:“算、算你有眼光!”

除此之外,半妖的体力和能力注定了他能在这一道走得更远。

煮药是个技术活,更是个耐力活。火候大小、时间拿捏、颜色浓淡,多一分少一点都是不对。尤其是一些特殊的药材,煮着煮着有可能变成毒药,这就需要药师花大量时间坐在炉子前看着,实在是耗时耗力。

但只要有犬夜叉,一切问题在狗鼻子的耸动中都不是问题。

再加上他“医术”强大,从此药屋的药汤再也吃不死人,只会把人撑死。

许是犬夜叉的分量太重,药屋没拘着他发挥,任他恣意成长。在田代的纵容下,犬夜叉也愈发喜欢呆在药屋,逐渐释放天性。

他脱掉小单,甩去木屐,风似的奔跑。

大锅和长勺成了他的铁碎牙平替,它们沉重又趁手,对幼小的他来说正好使,闲时能煮药,忙时可对“敌”。

什么,送过来的鹿还活着?拿锅“哐”一下就死了。

什么,笼子里的兔子跑了?甩勺“咚”一记就行了。

他会拎着厨刀亲自上手,给食材拆骨剥皮,顺便磨磨爪子。因最近在长牙的缘故,犬夜叉干脆抽了根骨头叼在嘴里,作磨牙用。

及至逢魔时刻,他的快乐一天就结束了。

他会重新套回小单穿好木屐,规矩又安静地坐在和室里,就等着侍女上门,带走“今天也很乖”的他。

只是今日不同以往,他要带些东西回去。

侍女见状,几乎崩溃:“犬夜叉小姐,你为什么要带锅子和勺子回去?快放下,太不风雅了!”

犬夜叉只有三头身,锅子那么大,一背上就像只乌龟,跟贵女完全不搭边。最伤眼的是,他还拿着个长勺,全然一副原始人狩猎猛犸象的装扮。这扮相太潮流太前卫,试问谁能接受,谁能?谁?

犬夜叉适应良好,背锅而已,有什么不对,他上辈子还背过戈薇和她的行李包。

“不重,走吧。”他用魔法打败魔法,“西造院的紫藤花开了,在花下煮药,你不觉得很风雅吗?”

侍女:……

没拦住,犬夜叉当晚在西造院爆炒紫藤花,给锅子勺子院子和夜猫子都镀上了一层紫藤味儿。

得,一波附魔。

犬夜叉记得清楚,紫藤花能让鬼中毒身亡。为防万一,他得炒点紫藤花备着,没准哪天用得上呢?

只是他没想到,紫藤花刚炒好,第二天就用上了。

是夜,冥加再次造访,带来了一枚银判。

十六夜一惊:“冥加,你这是做什么?”

难道大妖的家臣和人类的家臣一样,还负责养育大将的遗孀和幼女吗?

冥加喘了口气,解释道:“十六夜夫人,这枚银判是蝴蝶精给的,她请我务必交到犬夜叉手里,换一份紫藤花。”

蝴蝶精被称为“蜜虫”,也被称为“藤树小妖”,吃点紫藤花也是常事。只是,出一枚银判买紫藤花,未免也太大手笔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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