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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92章 落後的户籍制度

“你身为都察院左佥都御史,可以帮朕促成此事。”

“啊...这?”宋权很是为难。

要知道,当初他可是反对公示官员家产的主力干将。

反对的原因也很简单,家产与俸禄不符。

他本想拒绝。

可是想到自己的名声已经臭了,如果在得罪了皇帝,下场只有死路一条。

“陛下想让臣做什麽?”宋权谨慎的问。

“弹劾官员贪腐!如果他们不承认,你就用激将法,反问他们为何不敢公示家产!”

宋权咽了口唾沫,表情卑微:“臣,臣做完这件事之後呢?”

崇祯深吸一口气:“朕打算废除除匠籍以外的诸色户计制度,不再限制百姓。他们想干什麽就干什麽,不必瞻前顾後。”

“此举会触及到很多人的利益,所以需要有人来替朕提出这个观点。”

宋权诧异地抬起头,看向崇祯的目光里充满了...震惊!

这可不是一件小事。

涉及到的人以几十万甚至上百万计,牵扯到的利益更是数不胜数。

明朝户籍制度承袭元朝诸色户计制度。

洪武三年,大明朝廷厘定:军发卫所,匠归工部,民归有司,灶归运司。

军是军户,匠是匠户,民是普通百姓,灶是煎办食盐的人。

总体来说,大明户籍有基本户籍和其他户籍两类。

其中基本户籍又分为良丶贱两类。

良籍有军丶民丶匠丶灶四种。

贱籍区域性明显,山西丶陕西的乐户就是例子。

其他户籍相虽然不少,但是不怎麽重要,有茶户,医户,渔户,船户,厨户,僧道儒等。

大明律规定,军丶匠丶灶三种户籍不允许脱籍,後辈子孙必须承袭。

(乐户也不能随便脱籍,但大明律没有规定)

其馀户籍脱籍后自动成为民户。

户籍制度有优点也有缺点。

优点是最大程度的限制了百姓迁移,维持了社会稳定。

缺点也比较明显。

这种分散丶封闭丶自足的小农经济生产力低,抵抗灾害能力弱,经济地位不稳定。

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。

陕西旱灾导致土地减产,农民种地入不敷出,只能贱卖土地去寻别的活路。

由於户籍制度的存在,这些人成为了地方官府眼里的流民。

地方官府理由也很充分:你们都是民户,就应该去种地,干别的不行。

由於已经贱卖了土地,想继续种地只能租种士绅地主的地。

明代的田租比较固定,无论丰年还是灾年,都收取丰年收成的一半。

丰年一亩地产三百斤粮食,地租是一百五十斤。

灾年一亩地只能产一百斤粮食,地租还是一百五十斤。

辛辛苦苦干了一年,分比没挣,到头来还欠了地主五十斤粮食。

这他妈哪儿说理去?

老百姓能不反?

这便是户籍制度的缺陷。

如果要废除户籍制度,士绅地主肯定会反对,因为他们手里掌握了大量的土地。

朝中的官员代表了士绅地主的利益,他们绝对会反对。

这仅仅是民户!

军户背後是勋贵(废除军户此时尚未在全国推广),灶户背後有运司,乐户背後是礼部,渔户丶船户背後是河泊所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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