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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1章 归国前,我还有一些大胆的 不成熟的

到了崇明,船只补充淡水,给养后,就该分手了。

史密斯哇哇大哭,

抱着送行的礼部官员,叽哩哇啦说了好多话。

翻译过来,大约就是:

舍不得大清,舍不得皇帝,舍不得离开,这里简直是蛮夷的天堂。

如果可以的话,我宁愿在这生活一辈子

我愿,生是大清的臣,死是大清的鬼。

礼部官员们频频点头,表示会汇报皇帝陛下。

本以为就此结束了,

史密斯又捧出了几盒子珠宝。

在场最高的一位官员,有些怀疑的问道:

「你们这是?」

黄大圣翻译道:

「请不要推辞,这是我们的一点小小心意。」

众人对视几眼,决定收下。

看着赛里斯使节的船,消失在视线中。

一位礼部官员感慨道:

「没想到,蛮夷这麽快就掌握了我大清的文化精髓。」

「孺子可教。」

「是啊,就是这代价有点大。据说,皇上的赏赐,折合白银超过了百万两?」

「咳咳。」

「诸位不要妄议,这事不能算经济帐,你得算大帐。」

「是啊是啊。」

……

入夜后,

赛里斯使团,终于恢复了本来面目。

降下狮子旗,换掉花里胡哨的衣服。

打扮的像商船一样,在黑色里返航。

他们又驶入了长江,并在次日清晨进入大运河,目的地,太湖西山岛。

史密斯再也不敢露面了,

躲在船舱里,躺在珠宝上。

这种枕着金子银子,盖着绸缎睡觉的feel,他做梦都不敢想。

每天都咧着嘴,梦里都是金灿灿的。

自己穿着华贵,喷了香水,

带着一大群女仆,奔跑在爱尔兰的草地上。

身后,是他的城堡。

所有见到他的人,都尊敬的叫他史密斯爵士!

注意,不是sir,是lord。

午餐时分,

他左手葡萄酒,右手夹着鱼子酱的土豆。

喝一杯,倒一杯,吃一个,扔一个。

被称为爱尔兰最会享受生活的贵族。

……

在浒墅关前,

他们遇到了前来接应的李家堡来人。

杜仁亲自来了,怀里揣着好几份官府公文。

税吏们收了100两,

就放行了,也算是给了很大的面子。

在傍晚时分,

终于抵达了太湖,西山岛。

黄大圣跪在甲板上,泪流满脸。

终于活着回来了。

史密斯也是嘿嘿傻笑,兜里揣着金子。

脖子里挂着金项炼,4条!

李郁一身白衣,

站在码头,迎接他们的到来。

「摆酒,庆功。」

「今晚不醉不归。」

西山岛,是李家军的地盘。

在这里,不必担心安全。

酒宴上,

黄大圣用极其亢奋的语调,讲述了他这一路的见闻。

众人听的一愣一愣的,像是天方夜谭。

原来,钱这麽好骗?

……

众人对于造反事业,更加有信心了。

老胡听的不能自拔,把鸡骨头都嚼碎了。

范京一边喝酒,一边轻蔑的冷笑。

刘武满脸的兴奋,到处找人敬酒。

张老爹听的直摇头,把肘子放孙子碗里。

「爷爷,我饱了。」

「狗儿多吃点,长大了才能做大官。」

张满库疑惑的看着自己老爹,问道:

「做什麽大官?」

「李老爷做了皇帝,狗儿就能做大官。」

「可现在还是大清的天。」

「你懂个p,坐金銮殿的皇帝是个傻子,这天早晚要改姓。」

「真的吗?」

「你瞧见码头上的金山银山了吧?」

「瞧见了,怪吓人的,听说库房都堆不下了。」

「不是傻子,能骗来这麽多钱?」

张满库一愣,好像是这个道理。

「爹活了几十年,早就看透了。咱们老张家的祖坟,怕是要冒黑烟喽,狗儿,以后当了大官,坟前一定要告诉爷爷。」

「爷爷,我给你烧金箔纸,再搭两个肥猪头,一坛子老酒。」

……

张满库,忍不住骂儿子:

「不吉利,傻不傻。」

却被老爹不满的阻拦了:

「我活了50年,再活个十年,还不知足?」

「咱乖孙说的多好,金箔纸,猪头,这待遇咱家谱上有人享受过吗?」

张满库无语,对着一块肥鸡狠狠的发力。

张老爹,端起一杯陈酿,

先是贪婪的闻了一口,然后喝掉,把杯子推开了。

「好酒,好酒。」

「爹你喜欢就多喝点,那边还有十几坛。」

「不能喝了,咱是手艺人。」

「啊?」

「手艺人靠的就是这稳稳的手,还有明亮的眼睛。酒喝多了,手就抖了,眼睛也花了。」

「我听爹的。」

李郁没喝酒,

而是和史密斯,张筱妹,黄大圣,在书房内谈话。

「150万两?这麽多。」

「是啊。」

「好,好,你们干的漂亮。」

「我可以回爱尔兰吗?」史密斯通过张筱妹问道。

……

李郁点点头,

告诉他:

「我会按照原先的许诺,分给你一成。」

「谢谢老爷,谢谢。」

史密斯扑通跪地,磕了一个头。

大清文化影响,果然是厉害啊。

李郁笑了,没有扶他。

黄大圣则是很紧张,他没有史密斯那麽乐观,他很担心被灭口。

开玩笑,

只要现在翻脸,干掉两个人。

这30万两,不就省下来了。

史密斯太天真,但是他这个跑过江湖的,可不敢天真。

就连张筱妹这个女人,

脸色都有些不对劲,往李郁的一侧挪动。

大约是害怕被刀斧手,一起剁了。

李郁坐在椅子上,

一副没事人的样子,谈笑风生。

他当然猜到了两人的心理,但是不点破。

因为,

他想瞧瞧俩人接下里到底会做些什麽。

如果,

这次中途有离开的机会,黄大圣早离开了。

但是船上水手,全部是李郁的人。

黄大圣的心里,

对于李郁的恐惧到达了极点,开口道:

「一成太多了,我只要5万两,其实2万两也行的。」

沉默,

李郁没有表态,过了好一会,才开口说道:

「我是个讲信用的人,对于朋友。」

「过两天,你们就可以带着钱走。」

……

「谢谢,我回去给您立生祠,天天上香。」

黄大圣在巨大的喜悦之下,也癫了。

李郁这才示意,

继续听他讲:

「史密斯,你想回国,就需要雇佣一条船。」

「这一路上,你怕不怕被人做了扔海里?分了你的金子。」

张筱妹翻译后,史密斯的脸一下就白了。

是啊,这个可能性太大了。

那帮见了金子就发疯的水手,绝对做的出来。

他绝对活不到马六甲。

李郁一副了然于心的模样,开始循循善诱:

「所以,你需要先当个真正有威信的船长,有一批忠诚的水手才能正式返航。」

「我建议你携一部分款去南洋,或者濠江(澳/门)。以有钱人的身份出现,招募水手,购买船只,货物。做点海洋贸易,锻炼队伍。」

史密斯点头如捣蒜,非常认可这个方案。

「我再送你一幅字,你以后可以挂在船长舱室内。这是一位帝王的终生格言,配得上你。」

水能载舟,亦能覆舟!

楷体的,通俗易懂。

就是不太吉利。

……

史密斯觉得特别有道理。

立马答应了。

腰缠1万两,坐船下南洋,够阔了。

以有钱商人的身份,去招募那些流放恶棍,无业水手,还有酒馆表子。

只要有金币,那些家伙就会匍匐在自己靴下。

用唱诗班一般美妙的嗓音,叫自己「captain,boss,sweety」。

哦,我的上帝。

这种受人尊敬的感觉,想想都令人神往。

史密斯挺起了腰杆,开始带入了身份。

落在李郁心里,暗赞一声。

红毛,你读书太少,信我是对的!

……

接下来,

黄毛,啊不是。

卷毛,接下来就是你了。

黄大圣的一头卷发,还是那麽的飘逸。

厨娘手艺不错嘛,改天给杨云娇烫个头,增加点新鲜感。

李郁微微一笑:

「卷生,你对未来有什麽打算?」

「大胆点,尽管讲。」

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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