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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 多一门外语

第11章 多一门外语

在得知奖励的时候,赵传薪是想留着那份真菌科技的。

如果要用在什麽动物身上,他觉得,如果是一匹马那是比较合适的。

这年头交通非常不便利,骑马出行是个非常好的选择。

如果是一只鸟,那也合适。鸟可以到处飞,可以侦查敌情,可以成为赵传薪的第三只眼。

他现在没有马,也没有一只鸟,所以准备先留着真菌科技。

可偏偏,一不留神被乾饭给舔没了。

一条狗能干嘛?

如果是猎犬,那倒是可以打猎。可看乾饭的体型,显然就不是什麽厉害的猎犬,可能就一土狗。哪怕是洋狗,也是国外土狗。

现在咋整?

就指着它看家护院吗?

所以,啪,把日记本一合,赵传薪抱起了乾饭,使劲的揉搓乾饭的脸颊。

「你坏了我的大事,你这个狗东西!」

乾饭:「汪汪……」

可赵传薪似乎听懂了乾饭的意思。

「放我下来!」

虽然这是预料中的事,但赵传薪还是「虎躯一震」。

长这麽大,没听说过谁能听懂狗语!

这麽容易就学会了一门外语麽?

他按照森林精灵教给的方法,集中注意力,问:「你为什麽舔我手心?」

乾饭:「好吃!」

好吧,还挺激灵的。

他不在和乾饭对话。

这小东西明显脑袋还没开发完全,就像个小孩,除了吃和玩耍外,啥也不是!

而且,大庭广众的和狗对话,多少会让他显得愚蠢不是,没看那边有小屁孩在那偷笑麽?

汉人虽然也养狗,但若是论对狗的亲近程度还得是满人。满人经常挂嘴边一句话:狗大孩子胖!

这句话就是形容一个家庭富足,狗养的大,孩子养的胖。

他们把狗和自己的孩子相提并论。

满人不吃狗肉,传说是因为很久以前,一条狗救了老罕王的一条命。

而在村外路边挖黄泥的德福,被一个胡子拉碴,裹着头巾的男人拦住。

那男人掏出了一小把野地果,脸上挤出非常勉强的假笑,问他:「孩子,伱们村是不是有个叫赵传薪的?」

德福眼珠子转了转,先接过那一把野地果,不屑的撇撇嘴:「有没有糖?那点心呢?啥都没有?野地果,谁稀罕那,我们自己也能摘,一天能摘一土篮子,酸的要命。」

那男人脸上的假笑凝固了,然后开始打量其他孩子。

德福更不屑了:「你想打听事儿,必须找我,他们都听我的!」

那男人暗骂,读书人有句话说得好:唯女人和小孩难养!

他从怀里,掏出一把小刀:「你告诉我,这把刀给你。」

眼珠子又转了转,德福这才露出笑:「好吧,虽然不稀罕你的破刀,但你既然周全了礼数,我就回答你好了。」

先是抢过小刀,在自己身上擦了擦,美个滋儿的揣怀里,继续说:「的确有这麽个人。」

「那他住在哪?」

「住在村西头,你打这走,不消一刻钟就到了。那是全村最小的房子,很破,你一眼就能认出来。」

「他和赵忠义这个人关系很好吗?」

「两家是亲戚!」

「他是个什麽样的人?」

这次,德福认真的思考了一下:「此人高高的瘦瘦的,长的马马虎虎还行。人嘛,品行不怎麽样,在这里没人缘,和他说话的人不多,见面最多点个头。」

心里却想:他初来乍到,除了赵忠义和刘宝贵外谁都不认识,这不就是没人缘吗?

继续道:「他为人吝啬,狡诈,不但半抢半买的夺了别人的房子,甚至连小孩子都欺负。此人还自视甚高,目中无人。就算是村里的XHQ贵人,他都敢出言讥讽。」

那男人听了,眉头舒展。

片刻后,又问:「那他是否结交权贵,认识些大人物呢?」

德福冷笑一声:「你问的太多了,只是一把破刀远远不够,我要加价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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